台湾音乐人黄庆元:在乡愁中寻“根”******
中新社北京1月29日电 题:台湾音乐人黄庆元:在乡愁中寻“根”
中新社记者 李雪峰
“人离开家就像树叶离开‘根’,回家过年是中国人的传统,也是中国人对‘根’的眷恋。”癸卯新春,台湾音乐人黄庆元在北京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如是说。
祖籍福建、生于台南眷村,黄庆元从小听黑胶唱片长大,求学时期开始组乐团唱摇滚,并尝试写歌。20世纪80年代,黄庆元进入唱片公司工作,成为台湾流行音乐鼎盛时期的见证者与参与者。歌手刘德华的《今天》、王杰的《爱得太多》等都是他的作品。张学友的《吻别》《祝福》,草蜢乐队的《宝贝对不起》等风靡一时的热门专辑也都出自他手。
在乡愁中寻“根”
从台南到高雄、台北,再从香港到上海、北京,回忆人生履历,黄庆元调侃自己一直在“漂泊”,几十年来与家人聚少离多。他说,也因此,乡愁成为自己音乐创作中一个重要的情感来源。
众多作品中,表达海峡两岸血脉相连的歌曲《把根留住》让黄庆元印象深刻。他在歌词中写道:“为了生活,人们四处奔波,却在命运中交错。多少岁月,凝聚成这一刻,期待着旧梦重圆……”他说,歌词创作灵感正是来源于春运。
黄庆元回忆,20世纪90年代初,出于工作需要,他经常往返于海峡两岸及香港。每逢年关,看到各地火车站人满为患。在没有高铁、不能网络购票的年代,人们肩扛大袋手提小包,彻夜排队只为买到一张回家的车票。
“那些场景让我非常动容,这种亲情很难用语言描述清楚。”黄庆元说,台湾的春运同样繁忙,虽然南北不过数百公里,但春节期间依然会出现大堵车。而当时自己无论多忙,也要在除夕之夜赶回家与父母团聚。
如今,虽然人们的出行方式更加多元,携带的行李也更为轻便,但对故乡的情感丝毫没有改变。“回家,是所有中国人对‘根’的眷恋,这个‘根’,便是血脉。”黄庆元说,正是出于这种感受,自己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这首曲目的歌词创作。
意外“北上”扎根
谈及到北京发展的经历,黄庆元笑称“是个意外”:最初只是来帮朋友写歌,本想待很短一段时间,不料却接到了很多合作,不仅有单曲,还有影视剧主题曲、片尾曲、配乐等,时间逐渐被占满,于是留了下来,而这一待就是近20年。
创作之余,黄庆元在不少音乐类选秀节目中担任评委,还参与了不少两岸之间的音乐交流活动。在他看来,创作需要灵感,音乐需要碰撞,跨民族、跨地域、跨背景的交流有助于音乐发展。“年轻人勇敢迈出一步,站上更大舞台是好事。中华文化是一条大河,各条支流活络起来才能流得更远,否则很容易干涸。”他说。
父母离世之后,黄庆元与妻子更多选择留在大陆过春节。“亲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他说,这些年结识的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都曾向他们发出邀请。这对台湾夫妇也因此有机会在大陆各地过不一样的春节。
“除夕之夜,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聚在一起聊音乐谈创作,吃美食看春晚,拉家长里短,也别有一番趣味。”黄庆元笑道,去年收到了成都朋友的邀请,今年除夕则不同以往,他和妻子从客人变成主人,六七位朋友在自己家中共聚。
年近七旬,黄庆元没有退休打算。他透露,春节过后不久,就将到祖籍地福建参加一场两岸交流活动,助推音乐事业发展。
继续搞创作、帮助年轻人、推动音乐发展等,黄庆元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可做。“人生还要更加努力地去交代,到哪一天没体力了,没法录音了,才会考虑停下来。”他说。(完)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